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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《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》的决定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7号
2018-08-23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《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》的决定

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

第 37 号

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<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> 的决定》已经 2018 年 8 月 17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 9 次部务会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
部 长 张纪南

2018 年 8 月 23 日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《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》的决定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〔 2018 〕 28 号)中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的精神,为进一步便利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(大陆)工作生活,促进交往交流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,对《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》(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6 号)予以废止。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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